待錄用人員里面有內退、待崗、停薪留職的,應注意哪些問題? 溫知離 2017年03月21日 我們做勞務外包,新的項目要招的人里面有一堆這樣特殊身份的,怎么感覺都是坑呢? 跟帖 | 0條內容 添加圖片 發(fā)布 曲終人散 2017年03月22日 停薪留職人員,實際已與原單位簽訂有勞動合同,只是雙方處于暫停履行階段,但是勞動合同并未因此而解除。所以如果停薪留職人員到新的單位工作時,新的單位不能夠和該人員簽訂重復的勞動合同,因此雙方沒有法律關系,雙方的權益都沒有辦法得到保障,企業(yè)對員工的離職也沒有任何約束,如果實在要用,則應該宜盡量安排這樣的人員參加到可以替代的崗位上,以防止該人員隨時離職。但是為了穩(wěn)妥起見,還是建議提前與其聲明,不能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對于內退(內部退養(yǎng))人員,實際是指那些出于各種原因提前退休的人員。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1條規(guī)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每一位員工的勞動權利是有一定限制的,不能把勞動者看成整個一生都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當達到法律規(guī)定的退休年齡時,員工勞動權利即告終止,其依法享有法律賦予其的休息權利,不必再去找工作、勞動。因此和這類員工也無法簽署勞動合同,也存在上面同樣的問題。 回復 7
停薪留職人員,實際已與原單位簽訂有勞動合同,只是雙方處于暫停履行階段,但是勞動合同并未因此而解除。所以如果停薪留職人員到新的單位工作時,新的單位不能夠和該人員簽訂重復的勞動合同,因此雙方沒有法律關系,雙方的權益都沒有辦法得到保障,企業(yè)對員工的離職也沒有任何約束,如果實在要用,則應該宜盡量安排這樣的人員參加到可以替代的崗位上,以防止該人員隨時離職。但是為了穩(wěn)妥起見,還是建議提前與其聲明,不能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對于內退(內部退養(yǎng))人員,實際是指那些出于各種原因提前退休的人員。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1條規(guī)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每一位員工的勞動權利是有一定限制的,不能把勞動者看成整個一生都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當達到法律規(guī)定的退休年齡時,員工勞動權利即告終止,其依法享有法律賦予其的休息權利,不必再去找工作、勞動。因此和這類員工也無法簽署勞動合同,也存在上面同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