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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備資金定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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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儲備資金定額

儲備資金定額是指從用貨幣資金購入原材料、燃料開始,到這些物資投入生產使用位置所需占用的最低周轉資金。對資金占用較多的主要原材料、燃料,要按品種逐項分別計算,其他投入物不做詳細計算,可參照類似企業(yè)資料按比例酌定。

2.儲備資金定額的特點[1]

儲備資金定額的特點是對于不同屬性的物資、或對于不同企業(yè)的物資儲備水平可以用同意的貨幣表進行綜合分析。

3.核定儲備資金定額的意義[2]

對儲備資金實行定額管理,是為了貫徹節(jié)約原則,鞏固經濟核算制,落實經濟責任,挖掘企業(yè)資金潛力。它有利于加強物資供應的計劃管理,為國家進行物資平衡提供可靠依據,有利于建立供應資金的管理責任制,有利于保證物資儲備的正常需要

4.核定儲備資金定額的基本要求[2]

核定儲備資金定額應以生產計劃為依據,能反映生產技術和資金管理的先進經驗,保持購進和供應的平衡,并要與其他計劃相銜接,還要有專門的核資小組,具體組織日常工作。

5.核定儲備資金定額的程序[2]

首先要做好組織準備和材料準備。建立核資小組既要有廣泛性,又要有一定的權威性;要收集,整理各項材料近幾年的消耗量和結存量;要了解各主要材料的平均供應間隔期、保險儲備量以及產品生產周期、投料批量等。對這些資料要進行分析、整理,從中得出規(guī)律性的東西作為制訂定額的依據。還要對物資的供銷條件,儲存條件進行調查研究。要徹底進行清倉查庫,弄清家底,在此基礎上提出初步方案,并發(fā)動群眾進行討論,最后經有關會議討論決定后,由領導批準,下達執(zhí)行。

6.儲備資金定額的計算[3]

(1)原材料資金定額核定計算公式:

原材料資金定額=(計劃材料耗用總額/計劃期日數)×材料儲備定額日數

材料儲備定額日數=供應間隔日數×系數+在途日數+整理準備日數+保險日數

例解,某種材料年計劃耗用量為252,000元, 供應間隔日數60天,間隔系數65%,在途日數5天,整理準備日數4天,保險日數8天,該種材料定額為:

(252000/360)×(60×65%+5+4+8)

=700×56=39,200元

(2)供應間隔日數計算公式:

該種材料供應間隔日數=計劃期日數+計劃期各單位供應總量之和/計劃期各單位每次供應量之和

(3)供應間隔日數的系數計算公式:

供應間隔日數系數=每日平均占用個/最高占用額×100%

(4)在途日數計算公式:

在途日數=材料運輸日數-(雙方開戶行辦理結算日數+結算憑證郵遞日數+憑證承付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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