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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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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收款憑證

收款憑證是指專門用于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收入業(yè)務的記賬憑證。

收款憑證根據有關現金和銀行存款收入業(yè)務的原始憑證填制,是登記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有關明細賬和總賬等賬簿的依據,也是出納人員收訖款項的依據(一般格式如表-1所示)。

2.收款憑證的格式及填制方法

收款憑證是用來記錄貨幣資金收款業(yè)務的憑證,它是由出納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收款后填制的。在借貸記賬法下,在收款憑證左上方所填列的借方科目,應是 “現金”或“銀行存款”科目。在憑證內所反映的貸方科目,應填列與“現金”或“銀行存款”相對應的科目。金額欄填列經濟業(yè)務實際發(fā)生的數額,在憑證的右側填寫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并在出納及制單處簽名或蓋章。

其格式和填制方法舉例如下。

[例1] 2006年2月15日,A公司收到投資者宋寧的投資款1 000 000元,款項當即存入銀行。填制的銀行存款收款憑證格式和內容如表-1所示。

專用記賬憑證

收款憑證的填制方法是:憑證左上角“借方科目”處,按照業(yè)務內容選填“銀行存款”或“現金”科目;憑證上方的“年、月、日”處,填寫財會部門受理經濟業(yè)務事項制證的日期;憑證右上角的“ 字第 號” 處,填寫“銀收”或“收”字和已填制憑證的順序編號;“摘要”欄填寫能反映經濟業(yè)務性質和特征的簡要說明;“貸方一級科目”和“二級科目”欄填寫與銀行存款或現金收入相對應的一級科目及其二級科目;“金額”欄填寫與同一行科目對應的發(fā)生額;“合計欄”填寫各發(fā)生額的合計數;憑證右邊“附件 張”處需填寫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憑證下邊分別由相關人員簽字或蓋章;“記賬”欄則應在已經登記賬簿后劃“√”符號,表示已經入賬,以免發(fā)生漏記或重記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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