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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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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復合稅概述

復合稅亦稱復稅制復合稅制?!皢我欢愔啤钡膶ΨQ。指一個國家同時征收兩種以上的稅種稅收制度,是依稅制的總體設計類型對稅收進行的分類。通過對不同征稅對象征收不同的稅種、通過稅種在不同環(huán)節(jié)、不同層次的分布使稅種間相互配合、相互協(xié)調,從而形成有機的稅制體系。這種稅制有利于為政府取得穩(wěn)定可靠的財政收入,也有利于發(fā)揮各種稅的不同調節(jié)功能?,F代各國普遍采用復合稅制,我國現行稅制也是復合稅制。

建立何種類型的復稅制模式,一直是現代各國政府及財政學者所關注的重大問題。早在19世紀,就有許多資產階級學者進行研討。德國財政學者A.H.G.瓦格納就曾提出建立所得稅、財產稅、消費稅三個稅系。美國財政學者理查德·馬斯格雷夫(Richard Abel Musgrave)則提出建立稅制的兩大體系:即對資金流轉課稅的體系和對財富持有和轉移課稅的體系。這一構想頗具影響。中國經過1984年以來工商稅制的改革,初步形成了以流轉稅所得稅為主體,由30多個稅種組成,多環(huán)節(jié)課征,具備多種功能的復合稅制體系。

2.復合稅的優(yōu)缺點

這種稅制的主要優(yōu)點是:可以廣辟稅源,能夠充分而有彈性地滿足國家財政需要;便于發(fā)揮各個稅種特定的經濟調節(jié)作用,可以全面體現國家政策;征稅范圍較為廣闊,有利于實現公平稅負目標。

主要缺點:在實踐中,貨物的從量稅額和從價稅額比較難以確定,而且征收手續(xù)復雜,很難普遍推廣實行。

3.復合稅的分類

復合稅可以分為兩種:

一種是以從量稅為主加征從價稅;

另一種是以從價稅為主加征從量稅。

這種稅制有利于為政府取得穩(wěn)定可靠的財政收入,也有利于發(fā)揮各種稅的不同調節(jié)功能?,F代各國普遍采用復合稅制,我國現行稅制也是復合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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