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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分保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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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應收分保賬款

應收分保賬款是指公司開展分保業(yè)務而發(fā)生的各種應收款項。

2.應收分保賬款的核算

原制度規(guī)定分保業(yè)務的核算通過"分保業(yè)務往來"科目核算,現(xiàn)將其分解為"應收分保賬款"和"應付分保賬款","應收分保賬款"是表示債權,"應付分保賬款"是表示債務,這樣一來,債權,債務關系更加一目了然.另外,財產(chǎn)保險公司應收分保賬款是指本公司與其他保險公司之間開展分保業(yè)務發(fā)生的各種應收款項,因分保業(yè)務上下級公司間發(fā)生的各種應收款項應付款項通過"分保內(nèi)部往來"科目核算。

3.應收分保賬款的會計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yè)(保險)從事再保險業(yè)務應收取的款項。

二、本科目可按再保險分出人或再保險接受人和再保險合同進行明細核算。

三、再保險分出人應收分保賬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yè)在確認原保險合同保費收入的當期,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分保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攤回分保費用”科目。

(二)在確定支付賠付款項金額或?qū)嶋H發(fā)生理賠費用而沖減原保險合同相應未決賠款準備金、壽險責任準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余額的當期,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賠付成本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攤回賠付支出”科目。

(三)在因取得和處置損余物資、確認和收到應收代位追償款等而調(diào)整原保險合同賠付成本的當期,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攤回賠付支出的調(diào)整金額,借記或貸記“攤回賠付支出”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四)計算確定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收取純益手續(xù)費的,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純益手續(xù)費,借記本科目,貸記“攤回分保費用”科目。

(五)在原保險合同提前解除的當期,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攤回分保費用的調(diào)整金額,借記“攤回分保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六)對于超額賠款再保險等非比例再保險合同,在能夠計算確定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賠付成本時,按攤回的賠付成本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攤回賠付支出”科目。

四、再保險接受人應收分保賬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yè)確認再保險合同保費收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保費收入”科目。

(二)收到分保業(yè)務賬單時,按賬單標明的金額對分保費收入進行調(diào)整,按調(diào)整增加額,借記本科目,貸記“保費收入”科目;按調(diào)整減少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按照賬單標明的再保險分出人扣存本期分保保證金,借記“存出保證金”科目,貸記本科目。按賬單標明的再保險分出人返還上期扣存分保保證金,借記本科目,貸記“存出保證金”科目。

(三)計算存出分保保證金利息,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息收入”科目。

五、再保險分出人、再保險接受人結算分保賬款時,按應付分保賬款金額,借記“應付分保賬款”科目,按應收分保賬款金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yè)從事再保險業(yè)務應收取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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