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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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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社會保障項目[1]

社會保障項目是指構成社會保障體系的基本要素和組成部分。根據(jù)國際勞工組織采納的規(guī)范化概念,認為構成社會保障體系的項目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福利補貼、家庭補貼以及儲蓄基金等各種補充方案。我國結(jié)合經(jīng)濟體制改革的實踐及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體制的目標確立的社會保障體系構成應包括四個方面: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會優(yōu)撫。其中,社會保險是最基本的社會保障項目——保障勞動者在失去勞動能力和勞動機會后的基本生活。它涉及面廣,覆蓋對象多,處于社會保障的核心地位。社會保險制度的主要內(nèi)容有: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疾病保險、醫(y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在社會保障體系中,社會救助屬于最低層次的社會保障——保障全體社會成員的最低生活標準;社會福利屬于較高層次的社會保障——保障全體社會成員的生活福利待遇;社會優(yōu)撫屬于特殊性質(zhì)的社會保障——保障特定社會成員(如軍人及其眷屬)的基本生活。

2.社會保障項目的實施程序[2]

社會保障項目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一優(yōu)撫安置等,這些項目的實施程序,既有相同,也有差別。

(一)社會保險實施過程的基本程序

社會保險實施過程的基本程序如下:

1.根據(jù)國家有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宣傳、動員、督促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努力促使應當參加社會保險的勞動者能夠進入社會保險。

2.征收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保險費,經(jīng)常檢查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繳納保險費的情況,確保社會保險基金的來源。

3.及時、詳細、準確記錄參保單位和受保勞動者的有關情況,作為支付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的依據(jù);同時,保存參保單位和勞動者的有關資料,確保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以及存放的有序性。

4.審查核定受保者提出的社會保險待遇申請。

5.根據(jù)規(guī)定條件和給付標準,支付受保者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或委托金融機構支付保險待遇。

6.掌握社會保險實施過程的情況,收集用人單位和受保者的意見,總結(jié)經(jīng)驗,糾正不足。

(二)其他項目實施過程的基本程序

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優(yōu)撫安置等項目的實施,目前我國基本上由民政部統(tǒng)一管理,通過各級民政部門形成實施系統(tǒng)。下面主要介紹社會救助實施過程的基本程序:

1.由當?shù)卣鶕?jù)現(xiàn)有的經(jīng)濟條件和居民生活水平,在家計調(diào)查的基礎上,制定本地的貧困線或最低生活保障線,并作為法定的救助標準,即社會救助機構的救助對象就是這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貧困線或最低生活保障線的社會成員。

2.由申請者向基層救助機構索取救助申請表,提出救助申請,并提供有關收入證明材料。

3.由基層救助機構進行專門的家計調(diào)查,在基層政權組織的協(xié)助下核實申請者的收入狀況。

4.對符合救助條件的社會成員進行救助。

5.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jiān)督;匯總上報主管部門,直接接受主管部門的檢查和監(jiān)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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