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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縮性財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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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緊縮性財政政策概述

緊縮性財政政策是國家通過財政分配活動抑制或壓縮社會總需求的一種政策行為。它往往是在已經或將要出現(xiàn)社會總需求大大超過社會總供給的趨勢下采取的。它的典型形式是通過財政盈余壓縮政府支出規(guī)模。因為財政收入構成社會總需求的一部分,而財政盈余意味著將一部分社會總需求凍結不用,從而達到壓縮社會總需求的目的。實現(xiàn)財政盈余,一方面要增加稅收,另一方面要盡量壓縮支出。如果增加稅收的同時支出也相應地增加,就不可能有財政盈余,增加稅收得以壓縮社會總需求的效應,就會被增加支出的擴張社會總需求的效應所抵消。

2.財政政策的松緊交替與搭配

政策的松緊交替是指一個時期實行擴張性政策,一個時期實行緊縮性政策,二者交替使用。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以后,英國經濟學家J.M.凱恩斯的繼承者,將凱恩斯的短期靜態(tài)分析發(fā)展成為長期動態(tài)分析,提出補償性財政政策。他們認為,財政政策的首要問題不是謀求收支平衡,而是當社會總需求與總供給出現(xiàn)差額時,如何通過財政收支安排來彌補這個差額,使經濟的運行恢復平衡狀態(tài)。他們還認為,資本主義經濟不是始終處于危機狀態(tài),而是時而繁榮,時而蕭條,財政政策不能永遠以擴張為基調,應根據(jù)經濟的周期波動交替使用擴張性政策和緊縮性政策。蕭條時期政府應減少稅收,增加支出,實行赤字政策;繁榮時期政府應增加稅收,壓縮支出,實行盈余政策,而且盈余應加以凍結,以備蕭條時期使用。凱恩斯主義還強調財政的自動穩(wěn)定器作用。如實行累進所得稅,當經濟蕭條時,總收入下降,稅收收入也自動下降,成為增加社會需求并緩解經濟蕭條的一種自動調節(jié)手段;經濟膨脹時,總收入上升,稅收收入也自動上升,又成為控制社會需求并緩解經濟膨脹的一種自動調節(jié)手段。政府的轉移支出具有同樣的作用。

政策的松緊搭配是指同一時期內不同政策的相互配合松緊搭配可以是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之間的配合,也可以是財政政策內部各種財政手段之間的配合。如美國R.W.里根在總統(tǒng)任期內(1981~1989),實行高利率的緊縮性貨幣政策,以對付通貨膨脹。在財政政策上一方面實行減稅和高赤字的擴張政策,一方面又壓縮社會性支出,也是松中有緊。

3.中國的緊縮性財政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來,國民經濟運行的常態(tài)是社會總需求大于總供給,幾次國民經濟調整中都實行了緊縮性財政政策,以矯治經濟發(fā)展速度過快、比例嚴重失調和通貨膨脹的弊端。

實行“調整鞏固充實提高”方針(1961~1965) 這次調整的主要任務是克服“大躍進”給國民經濟帶來的嚴重比例失調和混亂局面。主要緊縮措施是:大力壓縮基本建設投資規(guī)模、節(jié)約非生產性開支,壓縮社會集團購買力;精減職工,減少國家工資支出;對預算外資金實行“納、減、管”,增加預算內收入;加強財政工作的集中統(tǒng)一,搞好綜合平衡。在實行緊縮措施的同時,還采取了有力的增產措施,增加有效供給,如加強財政對農業(yè)的支援并減輕農民負擔,調整投資結構從而增加農業(yè)和輕工業(yè)產品的生產,清倉核資充分發(fā)揮物資的潛力等。經過五年的努力,國民經濟得到迅速恢復和發(fā)展。 1963~1965年間工農業(yè)總產值平均每年增長15.7%,財政收入平均每年增長14.7%,各項經濟指標恢復到或超過第一個五年計劃時期 (1953~1957)的最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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